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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分数线汇总(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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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10:11: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湖南大学、武汉大学(部分)
1.浙江大学
一、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2/4位,含专业学位)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备注
医学[10]
55
55
190

330
生源特别丰富
的学院(系)
或学科专业可
在此基本要求
之上,再行划
定复试分数线
    二、上表统考考生(管理类联考、项目管理专业除外)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于基本要求1分,总分相应高于基本要求20分及以上;单科低于基本要求2分,总分高于基本要求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降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基本要求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低于基本要求。
三、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考生
1.同时满足以下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1)单科成绩满足以下要求: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为2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50分;
(2)总分成绩满足以下要求:总分不低于325分或总分满分为300分的专业不低于195分。
2.达到第一条表中的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也可参加复试。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成绩满足以下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为2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50分。
五、各类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3月8日前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出申请。
         六、具体复试时间和方案请关注各学院(系)网上通知。

2.西安交通大学
窗体顶端
学术型学位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学位代码及名称
政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


2


10
医学
50
50
180
/
335
专业学位复试基本分数线
10
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护理[1054]、药学[1055]
50
50
180
/
330
公共卫生[1053]
45
45
150
/
300
相关说明:
1.复试基本分数线为相应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学位的最低分数线,单科、总分须同时满足要求。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其招生名额和生源等情况,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上浮复试分数线并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 “强军计划”复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60分,单科不低于50分;“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300分,单科不低于5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复试分数线为考试科目满分为500分的,总分降30分,单科降5分;考试科目满分为300分的,总分降18分,单科降5分。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享受加分政策。满足上述多项优惠条件的不进行累加。
符合以上照顾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3月10日前向校研招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同等学力人员(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目前为止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者按规定须加试,加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试,请本人于3月8日(工作时间)来研招办办理相关加试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复试工作由招生学院组织、安排并通知考生,具体复试办法将在三月中旬公布,请考生们关注报考学院网页。
有关复试工作事宜请直接咨询报考学院,学院联系方式见2017年硕士招生简章。

窗体底端
3.兰州大学
兰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学术学位)
  学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为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要求,我校各招生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向上调整复试分数线。考生能否进入复试以各招生学院最终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为准。
序号
学科门类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13
医学[10] (基础医学[1001]、中西医结合[1006])
290
45
150
14
医学[10] (临床医学[1002]、药学[1007])
295
50
150
15
医学[10] (口腔医学[100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07401])
320
55
180
20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在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35分;总分不低于245分。
21
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
在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30分,单科降10;总分不低于245分。
22
强军计划的考生
245
35
35

备注: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是指:①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②报考我校且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兰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专业学位)
  学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为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要求,我校各招生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向上调整复试分数线。考生能否进入复试以各招生学院最终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为准。
序号
专业学位类别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11
临床医学[1051]
310
50
160
12
公共卫生[1053]
285
45
150
13
护理[1054]
310
50
160
14
药学[1055]
285
45
150
19
单独考试的考生
在相应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30分,单科降5分;总分不低于245分。
20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见备注2)
在相应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满分500(300)总分降20(15)分,单科降5分;满分500(300)总分不低于245(147)分。
21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在相应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满分500(300)总分降35(21)分;满分500(300)总分不低于245(147)分。
22
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
在相应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满分500(300)总分降30(20)分,单科降10分;满分500(300)总分不低于245(147)分。
23
强军计划的考生
245
35
35

备注:
  1.B线适用范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且本科毕业4年(同等学力考生毕业6年)及以上(毕业信息以网报信息为准)的考生。满足B线要求的考生须向报考学院书面申请并经报考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复试。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是指:①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②报考我校且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4.天津大学
I学术学位

学科代码
学科门类名称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总分


10
医学
50
180
320



      II专业学位(含非全日制)

学科代码
学科门类名称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总分


1055
药学
50
180
320


      
      Ⅲ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类别
分数要求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总分不低于265分
援藏计划
总分不低于20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非管理类联考:总分不低于200分
管理类联考:总分不低于120分
单独考试
总分不低于295分
对口支援
总分不低于255分
附注:
1、我校2017年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可接收校外调剂,具体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和相关学院(部)网页上公布的调剂信息。
2、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天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达到所报学院(部)的学科(专业)线要求。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由学院(部)组织,相关复试录取细则(或工作方案)也会陆续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和学院(部)网页上。
3、对于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复试前及时网上缴纳复试费,缴纳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审查合格单》。我校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7年3月16日、17日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具体安排请看各学院(部)复试办法。缴费开通时间为3月10日。复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至3月21日,具体复试方案由各学院(部)具体安排。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到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为3月15日至17日,具体办法请查阅复试办法。
5、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及目前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不含单考生、MBA考生、MPA考生、MEM考生),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在3月17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东南大学
一、学术学位:
学科代码和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一
业务二
总分
10
医学
50
50
180

305
二、专业学位
学科代码和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一
业务二
总分
1051
临床医学
50
50
180

315
1053
公共卫生
50
50
180

325
1054
护理
50
50
200

340
三、其他
第一志愿报考
政治
外语
业务一
业务二
总分
单独考试
单科不限
330
专项计划(包括强军、少民骨干、退役大学生士兵)
单科不限
245
说明:
1. 生源充足的院(系)可根据本学科特点、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专业复试线。考生须达到报考院(系)专业复试线才能参加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工作由各院(系)自行组织。
2. 统考考生(不含参加管理类联考考生)总分超过专业分数线20分以上,单科(限一门)可降2分。
3. 其他相关照顾政策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4. 我校将于3月10日左右陆续公布各院系复试细则和名单,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18日前后。相关院系调剂信息将于近期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本网站信息。
6.湖南大学
类别
报考学科门类
总分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备注
学术学位
医学[10]
320
50
45
180


专业学位定向单位所在省为湖南省
其他专业
320
45
45
80
80

定向单位所在省为其他省
其他专业
315
40
40
70
70
附注:
1.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向上调整复试分数线。
2.复试时间为3月18-24日,请考生关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相关学院网站的通知。
3.我校部分非全日制专业接收校外调剂,具体调剂信息请关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相关学院网站的通知。
4.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考生于3月14日前向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5.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在相应学科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5分或一门单科降5分。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14日前向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7.武汉大学(部分)




复试要求
(一)制定细则
培养单位要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包括: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招生领域)的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复试内容、形式(其中必须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程序、时间、地点、要求,可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招生领域)范围及相关调剂政策,基本奖学金设定情况等。
各培养单位《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复试前上网公告。
(二)具体安排
1、时间地点:复试工作安排在2017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组织多次复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继续采取实行集中方式。统一复试时间,安排在标准化考场集中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可申请在本单位进行复试。
2、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培养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含统考、联考、单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费用:复试费100元/人,由培养单位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由培养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听力测试可以单独放录音笔试,也可以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医学、历史学、教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大学科门类尤其要精心设计面试的内容和形式。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及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须按“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培养单位应充分考虑考生的生源特点,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由培养单位在制定复试细则时综合考虑并自行决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3月15日前联系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通知相关培养单位准予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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